日期:2020-03-2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临泉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单位性质

  临泉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

  选调范围

  阜阳市范围内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2019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拘留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8日。

  3.报名地点:临泉县人社局405办公室(县城中南路193号)

  4.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2020年临泉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方式

  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决定具体考试方式。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五)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时,考生需提供2019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达不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取消拟聘资格。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临泉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后续信息将陆续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敬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90513(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6519961(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0年临泉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临泉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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