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0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临泉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于一体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是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是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驾驶员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该院分鲖阳路和沈郢路南北两个院区,现有职工206人,开放医疗床位150张,医养结合床位150张。2020年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通过市级验收,目前正创建社区医院,是省、市级文明单位。

为满足本院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临泉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招聘2021年度编外工作人员26名(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参与国家规培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临泉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和村卫生室在岗人员;

(二)具体条件

招聘各类人员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整个招聘流程应聘人员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具体要求见附件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①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及他人代替报名。

②按照招聘岗位分别报名。

3、报名地点:

临泉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三楼医务科(南院区)。地址:沈郢路与幸福路交叉口。

4、报名时需携带证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岗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报名时需另交一份A4纸复印件,同时提交个人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分批次进行面试招录,每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答题占40分,专业答题占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录取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确定拟体检、录取对象后,现场与其签订《拟聘协议书》。

(四)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发布〔2009〕1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面试费用标准为80元/人”,我院招聘面试费用按照60元/人收取。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每次面试招录中出现体检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分类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近两年毕业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和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执业资格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上岗后,给予3万元安家补助,分3年支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在临泉县卫健委的指导监督下,由临泉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有关事宜

(一)信息咨询:13955835357(范佳颖)中医药科研所附属医院医务科

(二)监督举报:0558-6538230临泉县卫健委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临泉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临泉县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21年度临泉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临泉人才网新媒体矩阵